关于举办山东省首届环境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实事求是地反映“十一五”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成就,生动形象地展现我省生态建设新貌,宣传山东在经济连续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实现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环保工作成绩,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的信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将共同举办“山东省首届环境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大赛组委会。 主 任:徐 刚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侯贺良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钟福生 山东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 田凤仙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委 员:于勇、王逊、李进、戴桂娣、张世刚、郭明 二、大赛主题 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山东 三、参赛内容 1、重点围绕近年来我省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突出展示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重现鱼类生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景象,以及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的社会场景。 2、展示环保模范城、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成就的摄影作品。 3、展示环境新闻人物、环境新闻事件的摄影作品。 4、有环境警示意义的摄影作品。 四、参赛要求 1、摄影作品反映区域仅限于山东省内。 2、摄影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真实,若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稿件规格:请提供高品质胶片、数码作品(胶片作品请转换为电子文件的JPEG*JPG格式),黑白、彩色均可。作品需冲扩8—10寸照片寄送大赛组委会(不得超过10寸),同时提供光盘(要求单幅图片JPEG*JPG格式)。建议数码相机尽量用大数据文件拍摄,投稿时请务必提供电子文件刻成光盘一并附寄,用于作品评选、出版物印刷、建立图片数据库等。所有作品背面要粘贴参赛作品登记表,同时将登记表刻录到光盘上(登记表可从“山东环境”网站下载http://www.sdein.gov.cn/)。 五、参赛范围 社会各界关注环保的摄影专业人士、爱好者,以及全省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均可通过当地环保宣传部门统一或个人寄送参赛作品。 六、评选奖励 1、大赛将邀请省内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山东环境”网站、《山东环境》杂志上公布。 2、大赛设金奖2名(各奖5000元),银奖5名(各奖2000元),铜奖8名(各奖1000元),优秀奖20-30名,入选作品80幅,组织奖10名(颁发奖牌或奖杯)。所有获奖和入选作者均颁发证书。 3、组委会将本次大赛获奖作品收录编印优秀作品集,并选编部分精品印制2011年挂历,赠送作者。 七、几点说明 1、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 2、组委会对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拥有公益性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不再支付稿酬。 八、作品征集 1、截稿日期:2010年9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投稿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山东省首届环境摄影大赛组委会 收),邮编:250013。 3、咨询电话: (1)山东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0531—85870097、85870098、85870099 联系人:于勇 (2)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0531—86057281 联系人:张世刚 二○一○年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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