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党90周年 山东省第十届摄影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示近几年山东省摄影艺术发展水平,推动山东省摄影事业向更高目标迈进,举办全省摄影艺术作品展。本展是山东省最高级别的综合摄影艺术展,历来受到全省专业和业余摄影作者的高度重视,获大奖的作品,均可申报泰山文艺奖评选。该影展是山东省第四届大众艺术节大型活动之一。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三)展览地点:山东济南 (四)征稿对象:欢迎专业摄影工作者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参加。
(六)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以邮戳为准) (七)奖项设置: 1.纪实新闻、社会生活、民俗风情: 金奖1个、银奖3个、铜奖6个,以上颁发奖杯、证书;优秀奖20个,颁发证书。 2.自然风光、环境生态:
3.人像人体、婚纱时装: 金奖1个、银奖3个、铜奖6个,以上颁发奖杯、证书;优秀奖20个,颁发证书。 4.广告、静物、城市建设: 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以上颁发奖杯、证书;优秀奖20个,颁发证书。 5.数码特技: 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以上颁发奖杯、证书;优秀奖20个,颁发证书。 6. 综合:入选奖100个,颁发证书。 (八)参展事项: 1.参展的新闻纪实作品要求所反映的人和事必须真实,作品允许做必要的后期调整(如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但不得做任何合成、添加等更改画面的技术处理。 2.作品一律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3.投寄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不要装裱,请勿寄底片。 作品尺寸:单幅作品10-12英寸(25cm-30cm)。组照每张8英寸(15cm-20cm)并请粘连在一起。每幅参赛作品请另外标注文字说明(包括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 4.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专题CD、专题影视节目、专题出版物、专题展览、专题网站等),稿酬不再另付。 5.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6.参赛作品邮寄请妥善包装并分别注明“参展作品”字样。参赛作品因邮寄破损,大赛组委会概不负责。 (九)投稿地址: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六路117号 邮编:250001 电话:0531-86057281 网址:www.sdphoto.org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2011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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