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中国水利摄影展 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促进优秀水利摄影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现新形势下治水兴水成就,推进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举办第一届中国水利摄影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截稿日期:2016年12月1日 评选日期:2016年12月10日 公示日期:2016年12月15日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设组委会及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组委会主任: 何源满(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 李先明(中国水利报社总编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主席) 蒋建军(陕西省引汉济渭办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孙秀蕊 (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唐瑾(中国水利报社策划部主任) 王辛石(陕西省水利宣传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发民(陕西水利博物馆馆长) 杨玉田(陕西水利摄协副秘书长) 主办单位: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水利报社(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 陕西省引汉济渭办公室 协办单位:陕西省水利宣传中心 陕西水利博物馆 三、规则 1.征稿对象:全国水利系统职工及关注水利题材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作品类别:本届摄影展分主题类和非主题类,并设特别奖。主题类为“2016水利精彩瞬间”(只征集与水主题相关的纪录类作品,作品应为2016年1月1日之后创作)。非主题类包括纪录类、艺术类。特别奖从主题类和非主题类中产生,不另设类别。同一作品不得选送不同类别。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限4-12幅)。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 3.投稿方式:本届摄影展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投至收件邮箱。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大小不低于1M,并按照要求填写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作品说明、联系方式。组照应按照图片顺序编号。多次反复投送同一作品者,取消参评资格。 4.参展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2016水利精彩瞬间”主题类、非主题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6.所有参展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8.郑重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组委会将取消投稿者的参展资格;对已获奖的作者,将收回奖牌、奖金、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所有展览、比赛等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9.特别提示:入选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10.根据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要求,无论投稿者是否是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都有权对其参赛作品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违反了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的相关规定。由于下述原因如:不接受审核、拒绝提交作品的原文件或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而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活动奖项 1.水利届展之主题类奖项 “2016水利精彩瞬间”主题奖:入选奖60个,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证书(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2.水利届展之非主题类奖项 (1)纪录类 入选奖:60个,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证书(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2)艺术类 入选奖:60个,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证书(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3.特别奖项 特别奖:30个,奖金1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4.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对本届大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以上奖项的设置,组委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获奖、入选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类别释义 1.“2016水利精彩瞬间”主题类:是指在2016年拍摄的,真实、全面、客观反映水利现状和存在问题等方面的纪实类作品,以期通过摄影唤起全球大众、政府和媒体对水利的关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突发新闻(防汛抗旱防台风、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水利执法、水污染事件处理等突发性新闻等) (2)民生热点(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粮食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 (3)生态文明(水环境整治、人水和谐、水与文化、水与历史等) (4)日常工作(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湖管理等) (5)人物风采(主要讲述水利人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故事等) 2.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3.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4.特别奖:涉及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和秦岭北麓水生态建设两个题材,各设奖15个。 (1)引汉济渭调水工程是国家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陕西省在建的基础性、战略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图片应反映引汉济渭工程建设、移民搬迁、水源保护等内容。 (2)秦岭北麓水生态治理保护是陕西省正在规划实施的重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图片应反映陕西境内秦岭北麓到渭河南岸自然风光、水生态治理保护和人文等内容。 六、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国内著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集中评选。 七、相关事项 1.本届摄影展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2.本届摄影展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1月在中国水利摄影官方网站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水利部所属官方媒体上公布。 3.组委会可展示本届摄影展相关作品,并将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年鉴、图录、画册、光盘及媒体宣传、网上线下活动、水利图片库展示等,可不支付报酬。 4.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 5.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摄影展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 757250759@qq.com 投稿联系人:王瑞琨,13309220602 合作联系人:孙秀蕊,13901308907
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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